一般不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05号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2、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3、第三十条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4、如果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车主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