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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强奸罪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3-01 09:18:27 已帮助28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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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我国刑事法律中并不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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