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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平房腾退新政策

东城区平房腾退新政策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2 12:11:23 已帮助8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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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平房腾退新政策
1、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 承租人应将原住房腾退给产权单位。申请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为申请家庭成员与其他承租人2人以上共同租赁的,原住房可由其他共同承租人继续承租。
2、申请家庭原住房为私有住房需要腾退的,应当将产权过户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请家庭应白承诺原住房不涉及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情形,涉及产权纠纷的,不予腾退。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家庭住房腾退给予适当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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