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两年的保险合同不可以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合同。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