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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长时间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长时间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10-31 15:02:38 已帮助29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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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长时间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范畴内,当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若存在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便有两种途径,一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二是由检察院自行展开侦查。

并且规定了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二次为上限。

每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所以当进行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时,最长时间就达到了两个月。

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既能够确保对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打击,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者,又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在侦查环节无限制地拖延下去,从而在法律程序上做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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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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