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违约专题 > 国家水费违约金

国家水费违约金

国家水费违约金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2-21 17:16:56 已帮助231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国家水费违约金
国家水费违约金按应交纳水费额的5‰计算。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

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