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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出轨,孩子开始也说不是我的,由于离婚需要我们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是我的。孩子在五岁以后就不叫我爸爸了,十四的时候说:让我活不过五十去,反正总的一句说:我跟前妻孩子弄的都很僵,好在我已离婚,房产已分配完毕,我也再婚也有了孩子,不幸的已过去。言归正传我跟前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孩子判给前妻,孩子户口迁出,抚养费按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给,没有判探视权,不过这个我也不在乎了,我对这个孩子已经死心了,判不判都无所谓了。由于孩子的户口没有迁出我有一年之久没有给他抚养费,前妻现在跟我要已经过去一年的抚养费,我没给。请问已经过去的抚养费我还应该给吗?还有判决书上只说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请问是我全额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还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请详细答复,本人感谢。

冯** 云南 - 临沧 再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临沧

是全部收入作为基数。子女未成年,该给的抚养费得给。

2017-04-10 07:4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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