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和我妻子离婚之后,妻子就是抚养孩子,然后让我去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可是孩子今年已经18岁了,我是否还要继续支付抚养费呢?

徐* 陕西 - 宝鸡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宝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依据上述《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0-03-12 18:25:45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宝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