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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套房出租给他人,租期为2年签了合同,押金事实上未收取。此合同可否有效?2:如果我要求解除合约并赔偿其违约金另一方可否肯定要搬走?

苏** 河南 - 焦作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焦作


1、要看租赁合同中可否商定以押金的托付或者收取为合同奏效的要求,如果无商定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有商定则按商定认定合同效力。
2、如果合同有效而一方在无出现商定事由的情形下要求解除合同,则需要另一方认可。即使愿意承受赔偿职责或者愿意支付违约金,也应经另一方认可。

2018-10-17 09:4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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