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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诸位帮我看看这份合同对我有利吗?谢谢1.租赁时限:自2006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我能继续使用我租赁的地方吗?

罗* 云南 - 丽江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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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丽江

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无商定终止日子,两方可商量决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能够任意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法时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注意:租赁时限不得超出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到时能够续约。不定期租赁合同,你能够任意乔迁,得不到赔偿。出租人也可任意要求承租人搬出。

2018-04-29 06:3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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