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单位员工被辞退劳动法规定是

天津 - 南开区 劳动关系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南开区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
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09-12 12:32:5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南开区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徐州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1、单位行贿罪主观上需要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管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等行为。2、《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