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每年缴费工资基数是云南省社会平均工资(2250),最低不低于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1350),最高不高于省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即6750),企业需根据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办理缴费手续;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企业为员工缴纳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
(二) 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以养老保检缴费基数为准;
2、缴费比例:工伤保险缴费由企业全部缴纳,比例为0.5%。
(三) 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以养老保险基数为准;
2、缴费比例:生育保险缴费由企业全部缴纳,比例为0.9%
(四) 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企业员工全年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3%,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非城镇户口人员免缴个人缴纳部份1%。
(五) 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009年度昆明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416.08元的60%)为:1449.65元/月。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2009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416.08元的300%)为:7248.24元/月。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金额按2009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14.5元/月,个人1元/月。
2、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作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2020-08-01 03:38: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