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城市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安徽 - 合肥 补偿标准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合肥


(一)拆除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的补偿。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包括自住和出租的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方式可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的任一种。即由拆迁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进行估价、补偿、注销产权,补偿费一次付给所有人,或者以相当的房屋与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二)拆除出租住宅房屋的补偿形式。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凭合同条款的,应当作相应的修改。”即尽管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其中,出租住宅房屋包括用于出租的公房(地方政府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私房以及其他产权形式用于出租的住宅房屋。由于该类住宅房屋产权人出租住宅,与承租人签有租赁合同,承租人居住的住宅为出租住宅房屋,对该类出租房屋只有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后,才可使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才可避免因拆迁而引起租赁户与住宅房屋产权人的矛盾。
(三)拆除依法代管的私房补偿。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机关(代管执行单位)对房屋现状作出勘验记录或拍照录像,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补偿,补偿费由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存入银行。
(四)拆迁委托代管的私房补偿。除全权委托外,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补偿方式和办理补偿有关手续。住改非国家对于补偿标准是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住改非的房屋性质是作了明确的相关规定的。由于每个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也是根据当地实际的房价和市场标准来进行制定的。一般来说,当地政府都会根据所需要的实际赔偿来进行制定补偿标准。

2020-05-10 04:57:29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徐州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 徐州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要看女儿是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不是就没有权利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说房主是谁,谁拿补偿。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的话,那就按照共有的份额计算每个人应得的补偿面积和...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无效。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城市建设必须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禁止建设商品房,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无疑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风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