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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入职至2013年6月14日期间我是否可以主张2012年9至2013年6月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二倍工资赔偿9至2013年6月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二倍工资赔偿?

李* 河南 - 郑州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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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郑州

2011年9月入职至2013年6月14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么?如果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017-07-10 07:5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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