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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在他们公司上班中午的时候去饭堂吃饭,饭堂的地面实在是太滑了,妹妹没站稳摔了一跤正好把左腿的膝盖摔骨折了,这能认定为工伤吗?

张** 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2020-03-31 09:5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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