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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由李某出面向银行贷款。在张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夫妻财产分割完后,银行要求张某和李某还款,张某欣然接受并还款,李某却拒不接受,此时银行继续要求李某还款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曾* 安徽 - 亳州 银行政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亳州

您好, 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问题中,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甲银行贷款,用于家庭生产,系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李某和张某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后,银行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张某主张权利。张某承担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向李某主张追偿,此时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19-11-11 18: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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