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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2016年3月入职某电器厂,工作一直都挺好的,但是在2018年6月因为公司高层的决策产生变化,他与一批老员工被辞退了。从入职到被辞退时,B在该厂连续工作了15个月,那么,B可以从该厂获得多少补偿呢?

张* 山东 - 临沂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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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临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为: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如你的月工资低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你可以得到十五个月工资的补偿。

2019-06-26 12:3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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