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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1号至2016年7月11号有合同签订。?2016年7月11号合同到时,原单位应该给我什么赔偿?新公司要求我俩不携带工龄到新用人单位。

孙* 广东 - 汕头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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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1号至2016年7月11号有合同签订。?2016年7月11号合同到时,原单位应该给我什么赔偿?新公司要求我俩不携带工龄到新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部续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2年需要支付一个月薪水)。
2.符合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约,隶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2年支付2个月薪水)。
3.劳动者不续约,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除外。原合同一直在公司,由于两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无心义,公司未提供一份给劳动者,劳动者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给劳动者即可,两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劳动者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19-02-22 15:3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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