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 区(县) 开发建设的 项目,现申请预售 号楼,工程建设总投资为 万元,截止到 年 月 日,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的投资额为 万元,已超过总投资的25%。
特此证明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工程建设总投资是指除土地出让金以外的申请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总投资。包括:预售商品房应分摊的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建安工程费。
2、申请预售商品房的楼号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的楼号填写;工程建设总投资是指按申请楼号计算的工程建设总投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 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 市 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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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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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订单金额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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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 9.90元 |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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