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但结果可能会有多种。由于谅解书的主要用途在对于人民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谅解书包含法律意义是在于被告人对被害人一方进行了赔偿,被害人一方对被告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的犯罪行为表示了谅解,通常这个谅解是建立在获得赔偿的基础上自愿作出的。
1.如果被害人一方就赔偿与被告人一方达成了协议,获得了赔偿,出具了谅解书,之后又反悔的,要求撤回谅解书的,可能会被人民认为被害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仍将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判决,当然也可能认为谅解书被撤回,那么基于这个方面的从轻判决就不会有了。
2.如果是双方仅仅达成协议,先出具了谅解书,但被告人一方此后未按协议赔付的,被害人一方要求撤回谅解书的,那么应当视为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一方未谅解被告人,人民不得就此从轻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
第
一,如果撤回起诉,或者被法院驳回起诉,还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
二,如果调解,或者法院作出判决,就不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了。因为一事不再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谅解书撤回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向提交谅解书机关或者检察院证明写谅解书不是出自本人真实意愿,或者有其他变更的事由。具体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向你提交的部门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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