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维权的法律救济程序主要有4种:
1、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作息安排、福利待遇等有异议的,可由工会代表工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2、因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行政处罚;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争议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4、对裁决结果不服的或者仲裁委未受理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裁决
如果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您也可以不同意,但可能承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如果能够从事原来的工作,那么另行安排必须经过您单位和您协商一致,因为《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延薪水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商量,如果商量不能解决,则能够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投诉投诉;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纷争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提诉讼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奏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隶属劳动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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