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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投诉热力公司晚上五点暖气片都不热

159****5265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其他咨询 2019.12.24 17:27:31 491人阅读

我想投诉热力公司晚上五点暖气片都不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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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发布施行的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限定:在正常使用要求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限定的该工程的合法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壁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事项的保修时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商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量。

2019-12-24 17:42:31 回复

你好,可以联系供热部门。也可以以供热温度不达标为由向。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供暖合同中,供热方先履行供暖义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暖人享有抗辩权,对不合格部分的供暖费有权要求供热方退还,但是用暖人不得拒绝支付全部供暖费用,因为供热方提供了供暖服务。
以黑龙江为例,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告知供热单位。供热单位自被告知之时起10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应当共同签字确认,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自告知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
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退还热费总额=日标准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天数×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还热费比例
日标准热费=用户应交纳热费总额÷年度供热期天数
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居民供热温度最低标准高于本条例规定的,供热不达标责任追究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非居民用户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小区楼道灯电费该谁负责根据《物权法》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这个要看小区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业主居住的本幢楼房的楼道照明,其照明电费由本幢楼房的所有业分担小区内的其它公共设施的照明,由小区的物业公司承担。【案例】小区楼道灯所用的电费应该谁出包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昨日,市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咨询的这一问题表示,由于小区楼道灯电费包含在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里面了,所以这个费用应由小区物业公司向相关供电部门交纳,业主不用再另外交纳。日前,家住象山大道某住宅小区的张女士致电市物业协会,向协会相关负责人咨询小区楼道灯所用的电费包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该负责人向张女士解释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停车费和特约服务费。其中,综合管理服务费包括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小修、养护所发生的人工、原辅助材料费用等。停车服务费是指为维护保养停车场地设施设备、相关道路及管理发生的人工、原辅助材料费用等。特约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的户内维修、家政服务等收费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里包含了楼道灯电费的费用支出,所以这个费用应由小区物业公司向相关供电部门交纳,业主不用再另外交纳。同时,该负责人还解释了小区业主应尽的义务,包括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遗失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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