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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准备离婚,想知道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抚养权有何规定

黄** 黑龙江-哈尔滨 子女抚养咨询 2019.11.29 19:55:04 342人阅读

一个月以前我哥哥发现他老婆晚上很爱出门,因此他有一次偷偷的跟上去,结果发现他老婆居然和别人搞在了一起,因此他直接准备离婚,所以了解下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抚养权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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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赔偿:男方将女方打伤,女方在起诉离婚时时可以要求理疗费赔偿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财产分割:首先要明确你离婚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对方实施上述4中原因中的一种导致的,那么你有权要求赔偿,同时在分割财产时会优先考虑你这边。至于怎么分,则是法官自由裁量的部分,不过肯定会对你有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对方有过错,你是否是女方,子女是否随你都是对你很有利的条件,在分割财产时法官都会充分考虑
三、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解读,在实践中,法官一般要求要与他人同居达到一定时间,比如有的地方是1年,因此,引用此条时一定要弄清楚你们当地的时间条件是什么。
四、子女抚养
法院在判决子女归属问题上会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1、父母双方的财产承担能力。(即谁的工资高)
2、父母双方是否有恶习(比如是否赌博、酗酒等)
3、子女长期由谁抚养。(由谁抚养也可延伸为由谁之父母抚养)
4、离婚系谁之过错。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外遇、家庭暴力等导致感情破裂的直接因素。

2019-11-29 20:0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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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2019-11-29 19:5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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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子女有义务抚养父母,不能免除的。如果已经收到起诉状,可以带相关材料咨询律师。针对其所述的事实及理由,提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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