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是否属于涉恶案件?赌资有上大
您好!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黄堵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的,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刑法》三百零三条规定“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下列情形属于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是否属于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看,您陈述内容有限或者因涉及隐私不便多讲,所以建议您直接来电详询,以便为想提供更好的法律帮助。
2019-11-29 17:40:09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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