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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去世了,那么房屋继承过户放弃人也到吗?

沈* 江苏-南京 遗产继承咨询 2019.11.16 09:41:37 406人阅读

我的一个叔叔,最近几年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前一段时间他去世了,然后把房产给了他的儿子,所以想要问一下叔叔去世了,那么房屋继承过户放弃人也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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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概念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019-11-16 09:5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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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人只能登记为一人,其他的人是共有权人,和产权人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
2、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将妻子添加为共有权人,则妻子享有房屋的产权,如果不添加,则妻子只享有婚后还贷的贷款的1/2。
4、父母不享有婚后还贷的权益,享有的是整个房屋的权益。
5、添加为产权人,享有的权利为1/4,或者可以任意约定她可以享有的份额。

2019-11-16 09:4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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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放弃房屋所有权等于放弃继承权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首先放弃房屋继承权的意思就是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有的房屋,不主张其合法的继承权,自已放弃了对应继承房屋的可继承权利。而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所有的被继承人名下可供继承的财产,包括不动产与动产。遗产指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所有属于他个人的可供支配的财产,因死亡而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因此,放弃继承权的权力范围是大于放弃房屋继承权权利范围的,放弃房屋继承权不等于放弃继承权,但是明确放弃所有继承权的也意味着放弃了继承房屋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您好,针对您的放弃房屋所有权等于放弃继承权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首先放弃房屋继承权的意思就是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有的房屋,不主张其合法的继承权,自已放弃了对应继承房屋的可继承权利。而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所有的被继承人名下可供继承的财产,包括不动产与动产。遗产指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所有属于他个人的可供支配的财产,因死亡而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因此,放弃继承权的权力范围是大于放弃房屋继承权权利范围的,放弃房屋继承权不等于放弃继承权,但是明确放弃所有继承权的也意味着放弃了继承房屋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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