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尽快领取 ,法院也可以按照地址确认书上地址进行邮寄。
根据政策规定,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社保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部分,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通过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生育医疗费报销后应由单位拨付给职工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成都市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即在第13个月生产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以及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同时发生并发症、合并症的住院医疗费实行刷卡联网结算。对职工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后具备领取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在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对其职工生育医疗费清算申请后,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然后凭打印且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拨付。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