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电警棍、电击器、自卫器等具攻击性器材,属于有危险性的国家管制物品。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物品并进入公共场所的,应予以没收并可同时处以拘留、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便可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买打钢珠的枪是犯法的,此时是会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行为人购买枪支的就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是行为人从销售枪支者处购买枪支的,此时在购买成功之后,就是在非法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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