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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天天被我老公打,身上经常受伤,请问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ask****244 北京-石景山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4.23 15:15:47 1445人阅读

我在家天天被我老公打,身上经常受伤,请问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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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1789条

"你好,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2019-04-23 15:1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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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88063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02267条

您好,可以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2019-04-23 15:19:47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5888条

你好,遭受家庭暴力可申请人身保护,建议您搜集证据,诉讼维权

2019-04-23 15:21:14 回复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规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可以包括一项或多项内容:
1.禁止被申请人(通常指加害方)殴打、威胁申请人(通常指受害方)或者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有效期是最长为六个月。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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