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佳木斯法律咨询 > 佳木斯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的补充侦查期限是啥,取保候审补充侦查多久结束

取保候审的补充侦查期限是啥,取保候审补充侦查多久结束

雷* 黑龙江-佳木斯 取保候审咨询 2018.12.14 12:21:38 352人阅读

两人现在因为打架斗殴的事情被起诉了,因此想要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补充侦查期限是啥,取保候审补充侦查多久结束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佳木斯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取保候审后补充侦查多久才能结束的问题是这样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018-12-14 12:27:3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取保候审补充侦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18-12-14 12:23:3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取保候审补充侦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020-10-23 12:49:27 回复

1、补充侦查期间只要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过补充侦查,取保候审转刑事拘留条件包括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补充侦查期间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我国相关相法律并没有限定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申请当然是可以的。理论上说,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包括在公安、检察院、法院期间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取保候审的期限
31464人阅读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有哪些,以及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取保候审规定
122601人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是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的,否则公安机关有权取消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下面就由律图网站的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取保候审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60121人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就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没钱缴纳保证金,就必须要提供保证人,那么大家知道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吗?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为大家解答。

取保候审时间
69253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在被关押时,家属都希望可以对其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却不知道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多久,这也就是取保候审时间的问题,那么大家对取保候审时间了解多少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详细解答。

取保候审保证书
70531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是需要向公安机关递交一份取保候审保证书的,那么大家知道取保候审保证书该怎么写吗?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