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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公休日也需要加班,综合小时制公休加班几小时

李** 宁夏-银川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7.29 20:27:36 504人阅读

我们家有一个亲戚本来今天是他的公休日,结果因为新员工不会操作,需要他去加班,综合小时制公休加班多少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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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018-07-29 20:3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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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必须员工自己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迫。
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链接:《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018-07-29 20:2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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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如果未申请综合计时工作制,那么工作日需要支付4小时加班费,周末日需要支付12小时加班费。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量方式:月薪水÷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周末日加班费的计量方式:月薪水÷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量方式:月薪水÷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作事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这就是综合工时休息日加班的回答。

所谓调休,即调整休息日。也就是周六、日上班,安排周一到周五的某两天休息。
和调休有关的法律条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解读:
1、周六、周日可以按排调整休息;安排调休后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不安排调休的,按平时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2、法定休假日不能安排调休,应当支付平时3倍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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