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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了一家P2P公司,以我的名义注册了一个公司,并让注册的控股了这家P2P公司

186****5741 北京-东城区 其他咨询 2018.07.18 13:53:27 773人阅读

朋友开了一家P2P公司,以我的名义注册了一个公司,并让注册的控股了这家P2P公司,请问,如果这家P2P公司出现问题,会对我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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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而他把我弄成了2p公司的监事.而实际上我没有参与过所有的公司的业务.请问这种情况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2018-07-18 20:0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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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88063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02371条

你是法人吗?

2018-07-18 13:56:27 回复
地区:北京-丰台区 咨询解答:3532条

你好,你是首要负责人

2018-07-18 14:37:14 回复

没有要求,可以不是公司员工,分公司负责人谁当都可以,他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brachcompa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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