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被调查对象所提供交易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协助委托人了解被调查对象的组织结构、资产和业务的产权状况和法律状态;
3.发现和分析被调查对象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和风险的程度。
尽职调查的结果可能与预先提供的资料所反映的情况相吻合,也可能不一致。尽职调查的结果可作为买方重新定价或决定支付方式的参考因素。有时,买卖双方在并购前已谈妥并购的条件,一份完整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可作为委托人的决策依据。
并购重组审核有以下程序:
1.受理;
2.初审;
3.反馈专题会;
4.落实反馈意见;
5.审核专题会;
6.并购重组委会议;
7.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8.审结归档。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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