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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交付是债权转让吗,谢谢大家的回答

何** 安徽-铜陵 其他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3 10:01:06 6068人阅读

你好,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有债权纠纷,我想问问指示交付是债权转让吗,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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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个人认为属于物上请求权希望上面对指示交付是债权转让吗 的解答对你有效。

2018-07-03 10:0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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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往来款以会计手段反映在企业的账务记录上,表示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加强各种往来款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虚盈或潜亏,有利于保障企业的经营成果。
往来款项,分往款项和来款项。
往款项,就是本企业借给其他企业的钱,称为应收款,或债权。
来款项,就是其他企业借给本企业的钱,称为应付款,或债务。上面就是对于问题 债权债务是指往来款项吗 法律上的解释

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是指己方预收对方的账款,而实际的货物还没有发出!做会计分录为:销售未实现时,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预收账款 销售实现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单独设“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在“应收账款”的贷方登记收到的预收款数额: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发出货物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企业不需要记)以上就是关于预付预收账款算债权债务吗 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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