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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

肖* 山东-泰安 经营管理咨询 2018.05.10 01:08:05 334人阅读

你好。最近我的弟弟想要办理股东的事。就是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请问有关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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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2018-05-10 01:1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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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简单,退股的那个人当初实际投了多少钱,占投资比例的多少,现在公司亏本,总资产剩多少,乘以他实际的投资比例就可以了,比如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他实际只投资了10万元=0.5,现在公司亏损剩下100万元,退股就必须乘以0.5=5万元,作为股东,公司赚钱了,是按照比例分红的,如果亏损了,也要按照比例承担损失,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承担有限的责任.按照这个比例你付给他货币或实物就可以,但必须全体股东签字同意,出具转股协议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很简单的.以上便是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的相关内容

2018-05-10 01:10:05 回复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是关于退股清算要怎么做的回答。


1、这种情况下的退股牵涉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期初投入的收回,令一个是期间盈利的分配。
2、如果你们的报表是按照财务准则编制的,折旧和摊销都已经扣除的话,未分配利润中应有50%的部分是应该分给该股东的。当然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然后还要贵款期初投入的25万元。
3、如果你们记账的时候,只是计算营运利润,不计算期初投入的摊销的话,只需要按照未分类利润的50%分给股东就可以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剔除投入的25万元。

您好,关于有个小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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