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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冤死二十多年了,我想咨询怎么才能翻案

ask****720 河南-商丘 其他咨询 2018.04.21 14:20:31 397人阅读

您好,我父冤死二十多年了,我想咨询怎么才能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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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72611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18-04-21 14:2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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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12103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0974条

你得说什么事

2018-04-21 14:33:50 回复

如果驾驶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翻车后导致副驾驶员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法律链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款解释:
  房屋灭失。房屋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随之消灭,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所以说,你爷爷房屋所有权证属于无效,但是你父亲有翻建房屋的证据,在民法中你父亲对翻建房屋享有翻建房屋材料的物权,只是未经登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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