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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二婚婚假多少天啊?有期限规定吗?

朱** 北京-延庆区 结婚咨询 2018.04.19 23:28:47 105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前段时间复婚了,然后就想跟大家咨询一下辽宁省二婚婚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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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不能对抗该权利,即如侵犯了劳动者的休婚假权利的,合同条款无效。

2018-04-19 23:3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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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时间3天,晚婚假时间7天,一共是有10天的假期。男方达到25周岁,女方达到23周岁的,并且初次结婚的称为是晚婚,而女婚的妇女如果满23周岁并且是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称为是晚育。对于你的辽宁省二婚婚假多少天这个问题,如果是晚婚的,那么婚假将增加7天;如果是晚育的并且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么产假将增加60天,男方的护理假期为15天。在休假的期间之内,工资照常发放,所享受的福利还有待遇不变。

2018-04-19 23:30:47 回复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15年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村住房财产权:即房屋宅基地证,指土地是农村分给村民的,村民在地上建起的房产,就是宅基地的房产。这些房产出的房产证,就是宅基地证。宅基地房产现在不许自由过户,只能在本村村民间买卖。即与普通商品房

国家规定产假不少于98天,湖北武汉市产假及二胎产假如果是晚婚则是128天,如果不是晚婚就是9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扩展资料:产假待遇第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
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假工资是按照公民正常上班天数计算的。
  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公民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由单位先垫付给予公民的,也就是说按照公民正常上班的情况,无论公民当月实际出勤多少天,也应该按照产前工资进行发放,若公民实际工资比社保费用高,多出来的是单位补差价。
  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执行,由其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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