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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了,捐助赠与遗赠的区别

肖** 安徽-合肥 遗产继承咨询 2018.04.05 01:55:44 352人阅读

他们里面有一个同事,他的父亲心脏病复发了,在医院里面抢救无效去世了,留下了一笔遗产,捐助赠与遗赠的区别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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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受赠人之间的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而遗赠则是遗赠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成立。

2018-04-05 02:0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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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了,捐助赠与遗赠的区别如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作出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即可予以实施的合同;而遗赠则是由遗赠人生前作出,在其死后方可实施的一种意思表示;

2018-04-05 01:56:44 回复

捐助就是设立财团法人,明显是单方意思就可以成立,遗赠的话我觉得是他身前就写好的,死后才发生效力,是不需要受赠人同意的,类似于你要还是不要,我就是写好了。而赠与和捐赠是合同性质的咯,需要双方合意才能生效,如果一方不要,则合同自始不成立。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应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预约公证员上门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
  
(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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