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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有个女儿,男的还有暴力倾向,请问能够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吗

ask****164 广东-东莞 行政诉讼咨询 2018.04.01 13:50:29 1人阅读

夫妻感情破裂,有个女儿,男的还有暴力倾向,请问能够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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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建议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向法院诉讼离婚。

2018-04-02 06:55:58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8418条

可以诉讼离婚,保留家暴证据

2018-04-01 14:15:01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498条

可以的

2018-04-01 15:48:36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699条

感情破裂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离婚

2018-04-01 15:32:52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359条

可以

2018-04-01 13:51:16 回复

均可 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协议 谈不成 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本是同命鸟,本应相濡以沫,相互依偎,相互爱惜,可是,在现实生活的打磨中,多少夫妻都要经历感情破裂的伤痛,夫妻感情破裂了怎么办呢?此时,我们需要报最好的期待,做最坏的打算。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夫妻感情存在某种问题,建议先冷静下来,双方敞开心扉沟通。也可以借助一些心理咨询等专业机构的帮助,看看这段婚姻是否还有挽救的希望。另一方面,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做最坏的打算。尤其是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尽早掌握家庭财产情况,越详细越好。同时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待条件成熟之时,可以主动提出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即使对方提出离婚,也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夫妻本是同命鸟,本应相濡以沫,相互依偎,相互爱惜,可是,在现实生活的打磨中,多少夫妻都要经历感情破裂的伤痛,夫妻感情破裂了怎么办呢?此时,我们需要报最好的期待,做最坏的打算。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夫妻感情存在某种问题,建议先冷静下来,双方敞开心扉沟通。也可以借助一些心理咨询等专业机构的帮助,看看这段婚姻是否还有挽救的希望。另一方面,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做最坏的打算。尤其是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尽早掌握家庭财产情况,越详细越好。同时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待条件成熟之时,可以主动提出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即使对方提出离婚,也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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