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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缴社保 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吗?

骆** 贵州-黔西南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3.24 20:59:56 23829人阅读

我是一名自由职业工作者。考虑到社保问题的缴纳,找了北京代缴社保的机构。现在我怀孕了,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怎么办,北京代缴社保 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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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北京代缴社保 生育津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1、但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2018-03-24 21:0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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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贴假期范围:
1、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3、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及晚育津贴规定: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简称《专用联系单》);
2、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服务证》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根据市卫计委颁布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也应当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四、北京市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北京代缴社保 生育津贴的规定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需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五、外埠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外埠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六、享受生育津贴须知:
1、参保人员在政策下发前已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继续使用相关证明;
2、参保人员已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再生育时,原持有的证明将不能继续使用。

2018-03-24 21:0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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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2020-12-02 02:38:19 回复

您好,关于北京晚育津贴怎么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北京晚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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