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邢台法律咨询 > 邢台行政复议法律咨询 > 我姐姐申请了行政复议,咨询下行政复议诉讼审查

我姐姐申请了行政复议,咨询下行政复议诉讼审查

吴* 河北-邢台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3.17 19:54:08 82人阅读

我姐姐申请了行政复议,现在看起来进行的并不是特别的顺利,出了点麻烦,咨询下行政复议诉讼审查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邢台律师 行政类律师 邢台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合法性审查,兼顾合理性审查。
两者在合理性审查的处理结果上区别在于:前者可以作出撤销或直接作出新的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者针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只能判决原行政机关变更。

2018-03-17 19:56:0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复议诉讼审查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18-03-17 19:55:08 回复

你好,若是想要了解其行政复议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是什么,我们首先要了解关于行政复议的概念,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一)行政复议的涵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主体对下级行政主体进行监督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制度;
2、行政复议解决的是行政争议,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就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适当而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具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
(二)行政复议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复议制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其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
1、行政复议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复议有利于加强行政系统的自我监督,提高行政效率。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对行政复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根据《》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处理决定。
(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既要审查其合法性,又要审查其合理性,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
(三)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应尽量公开进行,以便行政复议的利害关系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监督行政复议进行,消除误解。
(四)及时原则
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在行政复议中的具体要求,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复议案件的审查,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五)便民原则
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为行政复议当事人,特别是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人及第三人行使各项权利提供必要的便利,以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用行政复议制度实现对合法权益的救济。
(六)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复议的审理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则仅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审查;二是,复议机关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七)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其公定力仍然存在,所以,行政复议期间并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例外: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八)的原则
除法律有规定的外,行政复议决定并不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最终裁决,仍应受到司法审判权的监督。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含义的理解,就成为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管辖得以最终确定的前提。在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方面,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7365人阅读

行政复议是大家寻求帮助的方法之一,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文怎么写,工伤鉴定行政复议怎么申请,以及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期限是多久?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多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复议答复书
211595人阅读

当事人如果和政府产生了纠纷,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当然公民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复议机关必须给复议人行政复议答复书,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答复书该怎么写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71089人阅读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比行政复议法而言,它规定的内容更为详细一些,地方法院也更容易参照该法律来审理案件。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羁束行政行为
57997人阅读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很多种行政行为,其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就是羁束行政行为,大家知道羁束行政行为有哪些呢,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区别是什么?这些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行政复议申请书
146056人阅读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但是申请行政复议还要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才行。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吗?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知识,给大家做个参考。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