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我家店进行个人招聘必须签合同吗?

我家店进行个人招聘必须签合同吗?

肖* 山东 合同订立咨询 2018.03.11 19:14:18 19人阅读

我家店长现在想要招员工,不知道要不要签定劳动合同。想要问一下个人招聘必须签合同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全国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信息,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用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效期,确保明确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否则,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会是一份无效合同。

2/5
劳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合同的有效履行,若发生劳动争议,也有证据可查,便于解决争议。劳动者应保留一份书面合同,并有权要求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签订正规的、合法的书面合同。

3/5
试用期内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就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否含有试用期期。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发生试用期满找借口辞退员工的不负责任的现象,应学会用劳动合同的法律武器约束用人单位。

4/5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面、翔实。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应仔细查看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是否正确,并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包含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内容
5/5
为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向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仲裁和起诉的过程中,劳动合同是一个重要证据。

2018-03-11 19:19:1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就你的问题个人招聘必须签合同吗,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是否试用期没有任何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而应当是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期限。现在超过3个月未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入职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期间的双倍工资。公积金属于福利,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缴。国庆节加班应当支付3倍工资的加班费。你可以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2018-03-11 19:15:1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这种事务具体涉及到的问题比较负责,还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我一个朋友也在你们金一,上次也咨询过相关的问题,有时间来我们所里详聊吧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上述三类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界定: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
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招标是指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划分、数量、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
16066人阅读

购买二手房没如果有购房合同,会出现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在二手房签约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二手房合同签署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合同应该怎么写,遇到违约、合同丢失等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借钱合同
16313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为了避免纠纷,在借钱的时候都要签订相应的借钱合同。那么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呢?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处理?以及借钱合同中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给大家了解。

保险条款
8605人阅读

保险合同条款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条款,法律中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有哪些,保险合同共用条款内容有哪些呢,保险条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以及汽车车辆保险条款分为哪几种?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90222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有关法律知识,包括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一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居间合同法律规定
12188人阅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让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究竟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居间协议合同范本怎么写?最新的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以及居间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