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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了,请问离婚财产分割房屋过户怎么做

钟** 北京-石景山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2.18 15:40:04 128人阅读

您好,我去年因为感情不和和我老公离婚了,房子归我,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财产分割房屋过户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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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直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2018-02-18 15: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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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您可以拿着房产证和法院判决证明,和你前夫到房产局去办理财产分割房屋过户

2018-02-18 15:41:04 回复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以上是对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做公证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

,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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