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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同诈骗的法规依据是什么

张** 江西-九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18 09:49:00 362人阅读

利用合同诈骗法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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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以谋求不法占有所为动机,在签署及执行各类合约的环节中,欺诈性地获取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财务,其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将受到罚金的处罚;
如果数额庞大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缴纳罚金或承担没收财产的责任:
1.利用虚假成立的公司或者假托他人身份来签订任何形式的合约;
2.使用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所有权证明作为担保物;
3.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合约;
4.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避藏匿;
5.采用其他各种手段来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他们的财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4-05-18 09:51:00 回复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从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没有法律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
那么,如何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还是诈骗犯罪,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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