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的是无效号,充值失败,款项会自动退回,如果交的是有效号,则会到账,这种情况是无法退回的,或者直接找供电部门,说明情况 。方法:
1.通过微信查电费相比网页查询更加简单,真正做到随时随地查询电费明细,需要做的首先是关注自己缴费单位的公共号。
点击微信页面的“”号按钮打开“添加好友”功能。
2.在搜索栏中输入“国网”,找到自己所在地的电力公司,进行关注。
可以查看缴费发票上的单位,进行直接搜索。
3.关注公共号后会介绍到消息,进入该公共号(服务号,能够自主查询)点击左下角的“我的用电”“户号绑定”。
4.接收到绑定的链接,点击进入开始绑定。
5.输入准确的户号和密码,点击绑定按钮。
(户号可以通过缴费卡或者缴费发票查看,密码一般初始为123456,已更改的另算)
6.绑定完成即可通过我的用电下的“电量电费”和“实时电费”进行自主查询。
电量电费:可查看缴费记录和明细
实时电费:可查看最近7天的每日电费使用情况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次充好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一般属于商业欺诈行为。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以次充好虽然具有欺骗性,但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完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受害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工商管理等市场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等工商活动中使用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带有欺诈性质的手段进行非法的经营活动。两罪有相似之处,但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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