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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办下房产证,是否构成诈骗

方* 江西-九江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5.15 12:37:00 408人阅读

一房二卖办下房产证,是否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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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尤其指业主已经将某套房产出售给特定之人后,为了获取不当利益,采取非法手段占有购房款项,并且通过虚假描述或制造假象、隐藏真实信息等方式误导第三方,最终再次出让该房产,对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此时此类行为便构成了诈骗罪。
通常来说,评定这类“一房二卖”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行的三大要素必须同时满足:
首先,卖方必须通过非法途径企图占有购房款;
其次,买方个人必须对相关事实产生误解;
最后,卖方实际上已经获取了购房款项。
据此可知,并非所有的“一房二卖”均可视为诈骗罪行,判断的核心在于卖方是否具有获取第二笔房款的真实意图,若其动机纯正,便不应当被视为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4-05-15 12:39: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一房二卖构成诈骗吗问题解答如下,
1、一房两卖涉嫌构成诈骗罪。
2、对于同一套房屋,在出卖给他人后。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将房屋再出售给第三人,最终致使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家基于各种考虑会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不同的人,这就是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那么呢 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房两卖涉嫌构成诈骗罪。对于同一套房屋,在出卖给他人后。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将房屋再出售给第三人,最终致使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构成诈骗罪。
卖房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收取他人购房款,事后又将房屋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容易构成合同诈骗罪。“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当然,不是所有的一房二卖都构成诈骗,判断的关键是当事人是否有收取第二笔房款的愿望,那些出于其他目的的,不宜以诈骗行为论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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