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可以,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失业保险金申领,非本人意愿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硬杠杠,其他的条款大多具备弹性,目前唯一是被强制认可本人意愿失业的就是主动辞职。自己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则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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