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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当事人寻求索回借款的过程中,唯一有效和合法的途径便是向具有法定裁判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后续的审理过程中,若被告拒绝出席法庭应诉或对其发出传票而未回应时,法院亦有权作出缺席判决。
然而,一旦裁决书生效,如被告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话,便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中。
此时,法官有权利查询并查封被告方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关账户及资产,同时对相应存款进行冻结。
这不仅会对被告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同时也意味着他无法购买诸如飞机票、火车票之类的交通工具出行。
由此可见,唯有通过法律程序提起诉讼,方可确保拥有充足的法律保障以要回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024-04-17 12:24: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