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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并无明文要求。
关于向律师支付费用的问题,主要可分为两类:
第一种为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之刻起即需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费;这种付费模式旨在依照比例进行,且各地区均已出台了相对具体的律师服务收费细则;而另一种则是待整个司法程序完成后方行支付,此乃一种风险代理形式,相应的收费标准相较前者略显偏高。
至于律师费应于何时支付,法律条款并未予以明确的规范,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与其聘请的律师之间的商议结果。
实际上,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事前支付律费用;亦或是待诉讼案件结束后再行支付;当然还存在着一种灵活的选择,即前期支付一部分费用,待整个司法过程终结之后再补足剩余部分。
最终关于律师费到底是应该事先支付还是等到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再行支付,当事人可与其聘用的律师共同商定。
综观现行市场情况,律师费支付形式可谓多样,例如可以约定在案件审理之前先行支付;或者选择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再行支付;甚至还可以预先支付一部分,然后再在后期逐步补齐。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依据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责任心来决定律师费是应当提前支付抑或是应当延迟支付,若所聘律师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以及高度的责任感,那么自不必犹豫,可以选择提前支付律师费;反之,假如对案件胜诉前景感到不安,那么最好能在一开始就支付一半的费用,等到案件审结后再支付剩下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2024-04-17 12:01: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