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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辩护律师在出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时,能够兼具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两种形式。
如若选择采取无罪辩护策略,那么辩护律师不仅在法庭陈词中坚持无罪的立场且同时须声明保留此项辩护观点,在此基础上还可在假设被告确属有罪的大前提之下,向法庭提交在庄重场合或随后庭外提交的关于被告理应承担轻量刑罚的辩护意见及相关的量刑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何谓无罪辩护。
这是指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共同在庭审期间为被告人作出无罪辩护之阐述,其最终结局将分为两类:
一则是公诉方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从而被告面临有罪判定;另一方面可能就是辩护观点获得法院的采纳,使得被告人从有罪的判决中得以幸免。
其次,让我们探讨什么是罪轻辩护。
即辩护人依据客观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向法庭提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当判以较轻的刑罚或是减轻其刑事责任的相关证据与观点,以此来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各项民事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024-04-17 11:59: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