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首先,被派遣劳务者本身就是正式员工,只不过被派遣劳务者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去工作的单位)并不构成劳动关系。
其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最后,如果被派遣劳务者想要和用工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签署劳动合同,这个需要双方协商,同时被派遣劳务者还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可以请病假,你可以让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交由用人单位,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企业最基本的用工形式。
目前很多企业为节约劳动力成本,在一些不具备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把劳务派遣工当成主要用工来使用。新法实施后对劳务派遣工岗位有了明确的界定,劳务派遣工只能作为补充用工形式,不能作为主要用工形式。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一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建立劳动关系。
1、在非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2、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职工的;
3、使用合同期满的被派遣职工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其所属单位出资或合伙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派遣职工的。
一旦派遣工和用人单位直接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工也就转为正式工了。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规定,你的表姐符合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条,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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